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发展数字经济遵循创新驱动、数据赋能、开放融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系统协调、安全有序的原则。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为核心,着力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据资源价值化,提升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构建数字经济全要素发展体系。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