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