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五章 报告工作第四十条有效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修改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上海人大公众网刊载。备案审查工作动态、重要进展和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