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有效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承接,个人不得承接代理记账业务。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兼职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委托不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代理记账。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