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三条有效客运汽车、城市公交车、城市轨道客运列车、出租车、轮渡、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学校、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应当配备灭火和逃生、救生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通过车(船)载广播、电视或者发放宣传单,向乘客宣传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正确的火灾避难、逃生方法。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