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学校戏曲通识教育,支持学校开设越剧课程,编写越剧教材,开展越剧普及教育活动。

鼓励专业院校、越剧表演团体、越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家等进校园、文化礼堂开展越剧普及教育。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开展越剧研学活动。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