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越剧的保护传承,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