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第三十八条已修改湿地利用应当根据湿地资源的不同功能定位和自然特性,采取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方式进行。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