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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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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指导,采取措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28日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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