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产品和活动第十九条有效文化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充分挖掘和利用节庆民俗、传统艺术、民间工艺等岭南特色文化资源,支持和引导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培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品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