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邮政车辆或工作人员在运输或投递邮件途中违反交通规则时,交通民警应就地处理后放行。因违章情节严重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放行的,交通民警应迅速通知邮政企业协助处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