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邮政建设、服务和管理。快递业务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