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有效生态公益林以外的其他森林、林木、林地,经其所有者、承包者或者经营者同意,可以纳入森林综合管护区范围实行综合管护。按照前款规定纳入森林综合管护区的,应当参照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制度,给予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承包者或者经营者适当的经济补贴。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