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统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的类别、数量等信息,并与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的资源回收信息系统、生态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