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章 促进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餐饮经营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不剩菜的醒目标识,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消费者提示适量点餐。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