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时,可以暂时扣留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所使用的物品和工具,在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归还。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