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公共汽车电车线路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0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