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工会应当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组织职工开展互助活动,协助用人单位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工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拓宽就业门路,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