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法律援助人员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