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制定机关报送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存在迟报、漏报、瞒报或者未报送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等情况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予以通报。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