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