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省人民政府海洋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海洋产业,推进深海调查采集、深海通信等数字技术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加强海洋数据集成整合,推进海洋一张图建设和海洋数据开发利用,推动构建“装备研制+信息处理+应用服务”智慧海洋产业体系,发展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物医药、现代海洋服务业等新兴海洋产业,推动深远海智能化养殖,支持建设具有生态保护、休闲垂钓、观光旅游和增养殖功能的热带海洋牧场,推动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交通运输、海洋化工等传统产业向智能化方向转型。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