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开发利用地热水应当控制开采量和限定开采井距,防止水源枯竭和井间取水相互影响。地热水的开发使用权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西安城墙以内不得新建地热水取水工程和增加地热水取水量。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