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超量开采造成地质灾害,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