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级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挂牌湿地公园。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