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在收费方面的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