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合理确定村庄发展类型,分类推进和美乡村建设。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