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八条有效住宅小区电梯需要更新、改造或者修理,电梯所有权人已缴纳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费用按照维修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列支;未缴纳或者余额不足的,由相关所有权人承担。物业服务企业是电梯使用单位的,物业费中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收入、支出情况。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