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是指经国家和省批准的,涉及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黔南州及贵安新区,以城镇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库(含调蓄水库)、水源枢纽和输配水组成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