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前山河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蓝线管理范围并向社会公告。前山河流域的水域面积应当大于10%,新建项目不得违反规划占用水域。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