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前山河流域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编制前山河流域综合规划应当以公示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