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或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6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