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在会议上作地方性法规解释说明。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