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其他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