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五十九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10月9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