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章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编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的品种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