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资金资助、贷款贴息以及引进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专利的运用,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