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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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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

第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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