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专利实施和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专利维权援助工作,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专利维权事务提供必要的援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