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居住社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用于居民日常健身的配套体育场地设施,并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