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第十八条有效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时,组织病残等特殊体质学生参加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