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第七章 区域协作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协同沮漳河流域内同级人民政府,探索建立沮漳河流域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保护补偿可以采取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多种补偿方式。地方法规 · 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