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在漳河水库设立禁渔区、确定禁渔期。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年禁渔。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漳河水库炸鱼、毒鱼、电鱼,或者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漳河流域县级人民政府和漳河工程管理机构,制定漳河水库垂钓管理办法,规范垂钓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适量投放水生物、放养滤食性鱼类、底栖生物移植等措施修复漳河水库生态系统。

地方法规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