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人才培养和激励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鼓励在养老服务组织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或者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7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