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支持和引导制造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采用先进制造模式,应用新型生产要素,加速形成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动能的工业生产系统和新型产业形态。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引领、开放融合、区域协调、陆海统筹、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