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湿地保护专家库,为湿地保护规划和名录编制、制定相关标准以及实施生态修复等提供技术咨询及评估论证等服务。湿地保护专家库由林业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气象、水文、生态环境、地理信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湿地保护专家库实行全省共享和动态管理。湿地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制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