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