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国家机关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上级机关,主管部门,任免机关、单位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