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第四章 生产经营第三十一条有效农作物种子广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性状描述等应当与审定、引种备案、登记、认定公告的内容一致,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宣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