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监事委员会第二十条有效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一)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监事委员会提出辞职之日起满三十日的;(二)不再具备业主身份的;(三)丧失履行职责能力和条件的;(四)法律法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4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